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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
 
大经职业道德规范

www.dokg.com    2010年01月02日  信息来源:大经(国际)网群

大经保证对客户、员工、股东、社会大众、商业界以及政府信守道德的最高准则,并要求所有的员工遵守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法律和规定,更期望所有员工负起道德责任、遵守法律规定及公司的条文及精神。

我们必须:

A.诚信正直

对公司诚信:

避免与大经业务冲突之个人商业行为,员工应对大经及股东负责,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从大经获取个人利益:不得接受竞争对手、与大经有业务往来的或正在寻求与大经进行交易的组织/个人提供的报酬、馈赠、金钱、贷款、服务、礼品等,也不得安排其亲属、朋友接受上述利益。

不得利用在大经的职务之便,收受同事及下属的贿赂,谋取个人私利。

员工不得参与如下列利益关系影响或将影响到员工为大经从事的业务活动,则:

——具有实质性财务利益的利益关系;

——存在特惠债务的利益关系;

——在私下和约或谅解协议中约定的利益关系。

诚实的遵守财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了解并遵守大经财务政策和规定。

雇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或透过出买大经秘密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利用其所掌握的大经信息自己进行或帮助他人进行如下事项:

——买卖大经的有价证券;

——买卖其它大经或其它非公司制组织机构的有价证券。

遇到无法确定是否与大经利益相冲突的问题时,员工应:

——向自己的直接主管提交报告,说明是否对大经利益存在着潜在冲突;

——当上述报告中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向直接主管及时报告;

——当疑惑自己进行的或将要进行的行为是否违反本政策,是否和大经利益相冲突时,及时向直接主管提出询问;

——向大经法律部门报告潜在的利益冲突,以便大经法律部门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对客户诚信:

尊重、理解客户提出的需求,真诚予以合作。

不因大经及个人利益而欺骗或诱导客户决策。

信守给予客户的承诺,以快捷的速度和周到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成功,与客户共发展。

对工作诚信:

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忠于职守,恪守工作承诺。

遵循大经的标准程序进行工作,完成即定的工作目标。

工作积极主动、敬业。不推委责任,尽心尽责,追求卓越的工作品质。

客观的总结评价本职工作。在与主管的工作汇报中,讲求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不隐瞒,不虚报,不夸大工作成果。

B.公平公正:

以人为本,坦诚相见,信任及尊重大经的每一个成员。

当进行雇佣、绩效评估、薪酬评定时,当事人的决定不得因私人关系或非正常的工作、业务关系而受到影响。

在大经中存在着私人关系的员工之间,一方不能作为另一方的直接汇报人。当发生上述情况时,存在着私人关系的员工应达成协议并做出决定,其中一人或数人应调离原先的工作岗位,以保证不存在直接汇报关系;必要时,大经可以终止与其中一方的雇佣关系。

C.保密原则:

所有员工有义务对大经的技术资产、成果及客户的资料保守秘密,不应将有关大经的任何情报泄露给非本站人员(大经授权者除外)。大经内的讨论仅限于工作所需。

大经内部处于未公开的信息及资料,应参照相关保密等级进行管理,未经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

D.遵守媒体、信息、技术等规定:

顾客的信任是公司最珍贵的资产,我们必须严守法规的条文及精神,否则将失去顾客可贵的信任。

E.遵守国家的法律: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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